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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0-05-22
发文字号:
深证会〔2020〕268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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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深证会〔2020〕5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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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深证会〔2020〕57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防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本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


(一)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


(二)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二、单次盘中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30分钟,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三、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本所可以视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交易情况调整相关指标阀值,或采取进一步的盘中风险控制措施。

 

五、本通知自2020年6月8日起施行。本通知未作规定的,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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