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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已修订
发文日期:
2021-10-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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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

已修订。参见:《中国结算关于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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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订。参见:《中国结算关于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决策部署,做好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相关配套支持工作,本公司对11项业务规则予以修订(修订条款见附件),修订发布后的业务规则请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 )“法律规则-业务规则”相关栏目查阅。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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