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10-13
发文字号:
财教〔2023〕178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
收藏

关于印发《央属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 


为加强中央单位管理和使用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规定,我们制定了《央属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央属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央属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文物局

2023年10月13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