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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议交易的申请报告》(国寿安保发〔2021〕39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国家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National Mutual Funds Management Ltd)成为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对国家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19281.36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14.97%)无异议。
二、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