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9-28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3〕931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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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3号-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试行]》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自律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透明度,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3号——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3号——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3号——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试行)


2.《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3号——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试行)》起草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3号——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试行)》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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