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1995-03-23
发文字号:
保发〔1995〕56号
发文机关: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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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实务表格及填表说明》的通知

小竹前瞻:该通知印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实务表格及填表说明》。并提供附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经理经济责任审计表格的填写说明等具体操作规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沈阳市人寿分公司,济南、杭州市分公司,四川、大连、长沙、厦门寿险公司,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经理任职期内的经济责任,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总公司去年已明确将“经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常规审计,并以保审〔1994〕22号文对其做法进行规范。经实践发现原方案有必要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方案、实务、表格及填表说明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人事、审计部门对经理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如有问题,请及时报总公司稽核审计部。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方案


根据审计法、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稽核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的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促进经理加强经营管理意识,明确经理任期内的经济责任,维护国家财经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使保险企业在市场经济建设中保持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人保公司的整体实力,加强自我约束机制、促使经理牢固树立企业生存第一的观念。


二、审计原则和依据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保险的实际,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部委和总公司的有关规章为依据(因此项审计所牵涉的法律和规章较多,故不具体列明)。


三、审计范围


(一)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所辖各级保险机构(包括海外机构)的总经理、经理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总经理、副经理。


(二)各级公司兴办管理的经济实体的总经理、经理(厂长)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总经理、副经理(副厂长)。对经济实体,应参照此方案五个方面,针对其特点,制定相应审计内容,或按附属企业审计方案办理。


(三)审计时间的掌握,按任职时间的长短结合实际情况,侧重近期,原则上2—3年。


(四)任职不满一年,无特殊原因的,原则上可不进行审计(承包经营的经理除外),其他情况按保审办理。


四、审计内容


(一)经理任职期间经营责任履行情况。


(二)内部控制管理情况。


(三)保险业务管理情况。


(四)财务管理情况。


(五)资金运用情况。


五、审计方式


按照上审下或同级审,组成审计组,就地审计。


六、审计要求


(一)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各级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主管经理应协调好人事、业务、财务等部门的关系,为搞好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一切方便。


(二)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15日前,应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明确审计目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人员组成和要求。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在审计组到达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被审计单位的经理应向审计组全面汇报其任期内的主要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材料,以便了解经理任期内的主要业绩。


(四)被审计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回答审计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五)被审计单位的所属公司(包括附属企业经济实体),审计组有权根据工作的需要进行抽审。


(六)审计终了,审计组应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写出审计报告,在呈报主管领导或部门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经理的意见,被审计经理应对审计报告提出书面意见或签字。


附件二:


经理经济责任审计表格的填写说明


根据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方案的要求,制定了与本方案相配套的四张表格做为全国统一的审计表格。分别是“综合指标完成情况表”、“保险业务情况表”、“资金运用情况表”、“固定资产和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表”。按照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经济指标的规定,针对保险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我们确定了有关项目和指标,作为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参考及评价考核的指标。鉴于目前的机构设置,在实施中应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所负的经济责任区别对待使用。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表一“综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总资本:反映了所有者对企业投资的规模和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本项目指企业实际收到的资本总额,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期末数填写。


(二)总资产:反映了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的期末数填写。


(三)总收入:反映了企业综合收入的水平。本项目应根据损益表中“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的本年累计数之和填写。


(四)净利润:反映了企业的绝对获利能力,它与总收入和单位成本的高低有关。本项目应根据损益表中“净利润”本年累计数填写。


净利润=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支出


(五)速动比率:是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该比率大于100%,说明财务状况良好。公式: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资产是指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类”可随时变现部分的合计数。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数计算填列。


(六)资本金利润率:是反映投资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获利情况。公式:


资本金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本项目应根据损益表中“利润总额”本年累计数和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期末数计算填列。


(七)总成本:反映企业各类业务的耗费,本项目应根据损益表中“营业支出”的本年累计数填写。


(八)人均总收入、人均总利润:反映企业全员的劳动效率和效果,即企业人均创收、创利情况。本项目应分别总收入、总利润与年平均职工人数的比例进行填列。


(九)综合费用:反映保险企业各种耗费情况。本项目应根据损益表中“手续费支出”、“营业费用”的本年累计数合并填列(因“表一”受限,所以采用综合费用和综合费用率考核)。现分别说明如下:


1.手续费:反映企业各类业务发生的手续费支出总额。本项目应根据损益表中“手续费支出”本年累计数填列。


2.费用:反映企业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总额。本项目应根据损益表中“营业费用”本年累计数填列。


3.手续费率:反映每收取百元保费所耗费的手续费程度。


公式:手续费率=(手续费支出/保费收入)×100%


4.费用率:反映企业经营中各种耗费情况。


公式:费用率=(营业费用/保费收入)×100%


(十)综合费用率:反映保险企业各种耗费的程度。本项目的填列公式:


综合费用率=(综合费用/保费收入)×106%


(十一)上缴资金额,新增固定资产购建规摸,应根据有关文件和明细帐填列。


(十二)职工人数: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统计制度》第64页中的规定,“采用人事部门的统一数字,即指经劳动、人事、组织部门正式分配、安排和批准录用聘用,由本单位支付工资的固定职工(包括干部)和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招收的合同工。包括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


(十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它反映了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情况,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完整说和保全性。大于100%视为增值,等于100%视为保值。亏损暂用减亏额作为保值增值。本项目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数与年初数计算填列。公式:


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十四)保险市场占有率:反映了本公司在当地同行中的实力和竞争能力。本项目的填列公式:


保险市场占有率=(本公司保费收入/本地区保费收入)×100%


(十五)保费收入:反映了保险业务的经营发展情况。本项目应根据损益表中“保费收入”本年累计数填列。


(十六)综合赔付率:反映了保险业务的经营赔付程度。本项目的填列公式:


综合赔付率=(赔款或给付/保费收入)×100%


(十七)营业利润:反映了保险业务的绝对获利情况和经营状况。本项目应根据损益表中“营业利润”本年累计数填列。公式: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及附加-成本-提转责任准备金差额


(十八)人均利润:反映了企业全员劳动效果和人均对保险业务的创利能力。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利润与年平均职工人数的比例填列。不包括全资附属企业的人员。


(十九)承保业务质量:主要反映保险从业人员的劳动效果的正确情况,是直接影响保险人获利的重要方面。本项目应根据保险条款(包括承保要件)和所签保单的各种要素的准确和差错数等情况与同期最好水平比较分析填列。用“±”表示,比同期增加为质量下降,比同期减少为质量提高。填列在“比上年±%”栏内。公式:


承保业务质量=〔(违犯+差错+虚假保费金额)/保费收入〕×100%


(二十)理赔业务质量:主要反映保险从业人员的劳动效果,以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本项目应根据保险条款(包括要件)和所签发的保险单及理赔实务的规定等情况与同期最好水平相比分析填列。用“±”表示“水份”上升和下降。与同期相比增加为质量下降,减少为质量提高。填列在“比上年±%”栏内。公式:


理赔业务质量=〔(差错+扩大+通融人情+虚假赔款额)/赔款支出〕×100%


二、表二“保险业务情况表”是重点反映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表,以综合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分别对国内财产险、农险、人险、国际险、再保险、信用险业务各设置同样的七项主要评审指标。(因表面受限而对再保险和信用险业务未单设一栏,在实施时可据情增设)。


(一)有关指标应根据“损益表”和有关明细帐填列。


(二)保费虚假数,假、错、人情和通融赔款数:主要反映经营的真实性、可靠性和违规违纪情况,是影响所有者权益的重要因素。本项目应根据审计情况分析填列在“实际数”栏内。


(三)险种结构:主要反映一年期业务与长期险业务、效益险种与亏损、政策性险种的结构比例。结构比例是否适当是影响自身经济效益不可忽视的因素。本项目应根据有关明细帐填列,只填列效益险种所占比重。填“实际数”栏内或“比上年±%”。公式:


险种结构=(盈利或亏损、政策性险种保费/保费收入)×100%


三、表三“资金运用情况表”。此表主要反映公司资金公布和运用效益及违规情况,是对经理综合评价的主要指标,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保险企业资金运用的实际共设置5项11个指标。本表应根据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有关明细帐填列。


(一)投资收益:反映保险企业对资金的运用获得的收益情况。本项目应根据损益表中“投资收益”本年累计数填列。


(二)资金回报率:反映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获得的效益情况及创利能力。本项目填列公式:资金回报率=(投资收益/资金运用年平均余额)×100%


(三)资金利润率:反映了企业对资金运用的相对获利能力。本项目的填列公式:资金利润率=(资金利润/资金运用年平均余额)×100%


(四)逾期资金额、呆帐资金额:主要反映保险企业对资金运用的安全和可靠性。本项目应根据有关明细帐余额填列。


(五)违规运用数:主要反映企业在资金运用管理上违犯规定投放资金的情况。本项目应根据有关明细帐分析填列。


(六)资金投放结构比例:主要反映保险企业资金的分布情况是否贯彻“三查”和安全效益、分散风险的原则,投放结构比例是否适应和符合总公司提出的要求:银行存款和证券占40%、贷款占30%、投资占20%、拆借占10%(此规定以财会部的规定为准)。


四、表四“固定资产和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表”。此表主要反映经理对固定资产和内部经营管理控制等情况。结合保险企业的实际分别设置了有关项目,应根据有关明细帐和有关规定综合分析填列。按国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检查经理经营责任的有关规定,是否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加强了自我约束机制。


附:三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实务


根据审计工作程序,制定本实务,(实务中有关共性内容略)


一、准备阶段


鉴于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任职时间不一和机构跨度大的特点,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应注意掌握辖区内各级经理任期内的情况,主动向干部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了解情况,以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安排审计。


(二)针对不同审计对象,根据方案确定的内容组成审计组。


(三)审计组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方案内容,收集有关资料,作好有关准备事项。


二、实施阶段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阶段机构设置及业务和财务核算管理,结合保险企业的实际,本方案确定五个方面作为经理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实施中应针对不同审计对象使用,现分解如下:


(一)经理任职期间经营责任履行情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检查:


1.经营决策情况。主要考核经理是否对企业树立“生存第一”的观念,围绕这一观念,检查经营中对有关部门所反映的各种重要信息、业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等的决策正确与否。


2.市场研究与计划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加强对市场经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微观经济活动中对第一、二、三产业各种信息的搜集和研究、市场开发等,经过决策而制定的计划情况。


3.组织协调发挥各部门的整体功能情况。主要检查民主作风,廉政勤政,领导班子的团结核心作用的发挥,各部门整体运作功能和加强优质服务情况等。


4.敬业精神和责任感情况。重点检查就职后对前任工作中遗留的债权债务抓紧解决情况,是否存在与己无关放置不办的情况等。


5.按“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检查对责、权、利的处理情况。主要检查分析人保整体实力是否得到提高和加强,职工生活和收入是否得到改善和提高。


(二)内部控制管理情况


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可参照内部控制审计方案办理。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特别是经济责任是否明确。


2.岗位责任制和规范化管理情况,是否有检查考核标准。


3.在经济活动中,各种经济合同的订立和签定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是否严密规范。


4.在市场经济中自我约束机制是否得到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是否合规。


5.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是否得到加强和提高。


(三)保险业务管理情况


保险业务审计可参照保险业务质量管理审计方案中的有关内容办理。外对经理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主要审查以下方面。


1.承保业务方面:


(1)承保的险种结构,特别是单险种效益情况。


(2)承保业务质量情况,与上年同期最好水平相比“水份”控制情况。


(3)对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执行合规情况。


(4)对总公司规定不能随意承保、担保业务的执行情况,


(5)分保业务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分保业务质量情况。


(6)承保业务中有无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情况。


2.理赔(给付)业务方面:


(1)理赔(给付)业务的合规情况。


(2)理赔(给付)业务质量情况,主要分析与同期最好水平相比“水份”是减少还是增加。


(3)同一险种与兄弟公司的条件差别不大,赔付率与同期最好水平相比是下降还是上升。重点对运输工具险比较。


(4)假、错赔案和人情赔付情况。


(5)通融赔付和越权赔付情况,有无弄虚作假。


(6)防灾防损工作情况。


(四)财务管理情况。


主要审查企业财务资料是否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通过对一定的财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审查,检查经理任期内财务责任情况。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财务方面:


(1)遵守财经法规和执行政策情况。


(2)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及会计记录的完整性。


(3)成本管理和核算情况。


(4)有关费用使用管理情况,主要是手续费,宣传费、业务招待费、防灾费等是否按规定提取列支。


(5)审查与货币资金交易事项有关的会计记录真实性及报表上货币资金余额的正确性。


(6)审查发生的应收保费和其他应收款是否全部入帐,帐户记录是否正确。


(7)对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确定负债是否正确入帐,会计期间经济活动截止是否适当,并验证应计负债。


(8)审查所有者权益帐户余额的正确性及报表反映的真实性。


(9)审查财务收支、成本及费用管理、实现利润等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10)兴办的经济实体上缴利润情况是否足额上缴。


(1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存、运用、转回情况。


(12)提取的呆帐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坏帐准备金是否合规,使用是否适当。


(13)按照资本保全原则,是否有擅自冲减资本金,造成所有者权益遭受损失的情况。


(14)实现利润、上缴资金及纳税情况。


2.固定资产和物资管理方面:


(1)固定资产及管理情况。


(2)新增固定资产购建规模,有无超计划、超规模的情况。


(3)审查所有固定资产是否均已入帐、真实存在、计价合规。


(4)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提取折旧,折旧额计算是否正确。


(5)有无帐外资产流失情况。


(6)兴办的经济实体所形成的资产情况,资产界定是否正确。


(7)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


(8)收回保险损余物资的管理情况。


(9)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情况。


(五)资金运用情况


为加强资金运用管理,提高资金运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针对保险系统的实际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总公司有关资金运用规定的情况。


2.资金运用操作是否规范,重大决策是否经过调查研究集体决定,是否存在个人说了算随意批项目、出资金的情况。


3.资金来源和运用是否合规,有无违反规定擅自运用及超规模和计划的情况。


4.资金运用结构是否合理合规。


5.资金运用周转次数与效率是否有很大提高,回报率及本金收回情况。


6.资金运用收益是否纳入公司损益核算,是否存在挪作他用和转移收益的情况。


7.资金运用途期,呆帐情况。


8.资金运用管理和内部控制是否贯彻了“三查”制度(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是否符合“三防一保”工作的要求。


9.是否有在人情贷款。


三、总结评价阶段


按审计方案要求,应认真作好审计工作底稿,对所审查的各项内容要认真分析,归纳总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评价。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审计组只对审计方案所确定的审计内容负责,这是评价的依据。


(二)审计人员针对不同审计对象按审计方案对所审计的内容负责。


(三)审计人员对超出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和与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无关的事宜不负责(若有问题应按其他方式处理)。


附件:


综合指标完成情况表(表一)(略)


保险业务情况表(表二)(略)


资金运用情况表(表三)(略)


固定资产和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表(表四)(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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