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4-18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23〕45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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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号公告】《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

小竹前瞻:该文介绍,为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的衔接。证监会联合其他部门发布公告,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并明确了过渡期内的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发行承销、登记托管等安排保持不变。该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现公布《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中国证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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