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1-15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19〕110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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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

小竹前瞻: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规定,组合策略的构建、解除、平仓及对应的保证金收取等适用本指引。组合策略包括认购牛市价差、认购熊市价差、认沽牛市价差、认沽熊市价差、跨式空头、宽跨式空头和其他类型,每种策略的保证金收取标准不同。期权经营机构向客户收取的组合策略保证金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上交所、中国结算可进行保证金收取标准的调整。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规范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交易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期权交易成本,维护期权交易秩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中,关于单边平仓的规定(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和备兑开仓转为保证金卖出开仓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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