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2-07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19〕803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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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

小竹前瞻: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规定了做市商的定义、提供的做市服务类型、主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的区分,以及做市商从事做市业务应遵守的规定。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提高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的流动性,规范期权做市商的做市业务,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投资者询价及做市商提供双边回应报价(第三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暂不施行,具体施行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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