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05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21〕3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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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号公告】关于马小曼、周辉、马哲、黄侦武、周海斌五名同志不再担任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的公告

小竹前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马小曼、周辉、马哲、黄侦武、周海斌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相关职务,但仍有其他委员继续履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马小曼、周辉、马哲、黄侦武、周海斌同志因工作安排,不再承担发审委委员相关工作。据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134号),我会决定马小曼、周辉、马哲、黄侦武、周海斌同志不再担任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


第十八届发审委委员继续履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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