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12-13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19〕817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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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小竹前瞻:深交所决定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总股本在4亿元(含)以下的上市公司暂免收取上市初费,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减半收取;自2020年1月1日起,总股本在4亿元(含)以下的上市公司暂免收取上市年费,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费减半收取。以及下调后的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

各上市公司: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本所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元(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初费,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自2020年1月1日起,本所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元(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年费,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


本次下调后的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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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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