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
为适应最新修订证券账户业务要求,结合终止购回业务实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调整第二章第一节“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开立时所需申请材料的内容。
二、结合终止购回业务实践,增加终止购回相关信息查询的申请材料,进一步明确终止购回证券划转流程。为此,调整了第五章的内容。
具体修订内容以指南为准。原 2013 年1月发布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登记结算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