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1-28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8〕39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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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号公告】《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

小竹前瞻:为落实《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要求,推进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

现公布《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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