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1-04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1〕1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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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2021年和2022年上市费的通知

小竹前瞻: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将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并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费和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支持湖北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经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将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费(含优先股上市费)的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含)。在此期间,继续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费,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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