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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号公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小竹前瞻:为加强对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的管控,进一步规范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运作活动,完善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本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现公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7年8月31日
附件:《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