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做好深圳市场跨市场转登记的挂账证券补登记业务,现就相关业务要求通知如下:
一、投资者可向其挂账证券的托管证券公司提出补登记申请,将其沪市证券账户挂账证券补登记至其深市证券账户上。具体证券范围包括:
1、深市发行沪市配售股份转登记后的挂账股份;
2、沪市封闭式基金“基金普润”转型为深市开放式基金“鹏华治理”(证券代码:160611)后的挂账基金份额;
3、沪市A股“邯郸钢铁”被吸收合并为深市A股“河钢股份”(证券代码:000709)后的挂账股份;
4、其他挂账证券。
二、证券公司应认真审核投资者的补登记申请材料,并根据投资者的证券托管情况,进行补登记处理。
如投资者的沪市证券账户挂账证券已托管在证券公司的托管单元上,证券公司应通过D-COM系统提出补登记申请。补登记处理成功的,该投资者所持证券连同相关权益一并补登记至其深市证券账户上。对于因投资者身份证更新导致沪深两市证券账户证件号码不一致而无法通过D-COM系统成功补登记的,证券公司可向本公司提交手工补登记申请。
如投资者的相关证券尚未托管在证券公司的托管单元上,证券公司也需向本公司提出手工补登记申请。
三、证券公司可通过电子平台、邮寄或当面递交原件等形式向本公司提交申请手工补登记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深圳市场沪市证券账户挂账证券补登记申请表》(见附件,加盖证券公司法人业务印章);
2、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
3、投资者申请书或授权委托书;
4、投资者需变更证券托管证券公司的,应提供挂账证券原托管证券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转出证券的同意函(加盖证券公司法人业务印章)。
四、对于已被司法冻结的证券,不能办理补登记业务,股份保持挂账状态,直至司法冻结解除后,才能申请办理。
五、办理深圳市场沪市证券账户挂账证券补登记业务不收取费用。
本通知自2021年5月24日正式生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配售股份跨市场转登记业务指南》以及《关于深市中小板沪市配售股份余股补登记业务的补充通知》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