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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号公告】《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
小竹前瞻: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买卖证券,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必须予以清理整顿。现就有关事项提出意见。
现公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5年7月12日
附件:《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