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9号)相关规定,我公司修订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现予发布。
本指南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