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8-02-09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18〕73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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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的通知》(深证上〔2024〕1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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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及其编制要求>的通知》(深证上〔2024〕110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便于管理人和原始权益人等参与机构开展业务和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深证会〔2014〕130号)等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现予以发布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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