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6-15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18〕42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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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

小竹前瞻: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该指引适用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及再融资并上市的业务,以及各参与人的相关行为。该指引所称的证券包括股票、存托凭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不包括债券、基金份额发售和上市业务。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系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及再融资并申请在本所上市业务,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7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17〕5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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