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6-15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18〕284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藏

深圳证券交易所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

小竹前瞻:深圳证券交易所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规定了创新企业股票、存托凭证上市交易的相关事项、董监高人员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问题。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本所上市的创新企业及存托人、投资者等相关方的信息披露、上市交易、管理监督等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试点创新企业股票、存托凭证在本所上市和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现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试点创新企业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实施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6月15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