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2-11-15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2〕38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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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号公告】《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

小竹前瞻:意见旨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保护基金持有人的权益。要求基金公司建立全面的防控内幕交易机制,包括制定专门的防控机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建立内幕信息报告和知情人登记制度、合规审查机制以及对投研人员的合规教育和业务培训等。同时,要求基金公司加强对投资、研究活动的规范,防止内幕信息的不当传播和使用,要求合作研究机构提供合法合规的研究报告等。对于基金公司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监管机构应当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现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自2012年12月15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2年11月15日


附件:《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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