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23
发文字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21〕117 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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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结算业务指南(2021年修订)

小竹前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主要新增直接扣款业务功能相关安排、调整和补充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处理的相关内容、调整完善期权结算业务开通、终止及日常管理相关内容以及调整相关文字表述。修订后的业务指南自2021年11月29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提升市场服务,结合股票期权业务最新安排,我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结算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新增直接扣款业务功能相关安排;


2.调整和补充行权指令合并申报处理的相关内容;


3.调整完善期权结算业务开通、终止及日常管理相关内容;


4.调整相关文字表述。


修订后的业务指南(详见附件)自2021年11月29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结算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票期权试点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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