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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号公告】《公布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 0017-2012)》
小竹前瞻:现公布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 0017-2012),自2012年5月17日起施行。附件:《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
现公布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 0017-2012),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