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2-10
发文字号:
深证会〔2021〕750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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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

小竹前瞻:本指引适用于证券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该指引旨在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要目标,并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增强风险自我防范和约束能力。本指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和引导证券公司合规、审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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