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6-08-18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收藏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小竹前瞻: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废止和失效截至2013年12月底发布的1255件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说明及财政部令83号目录,随文发布。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财政部

2016年8月18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及我部“第十二次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我部在前十一次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13年12月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十二次全面清理,并逐一作出了鉴定。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1255件,其中,废止的财政规章24件,失效的财政规章6件,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654件,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571件。现将这1255件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说明说明


2.财政部令83号目录财政部令83号目录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