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0-05-07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10〕16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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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号公告】《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九批)》

小竹前瞻: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按照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废止前八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规章)的基础上,对自成立以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公布的证券期货类规章进行了再次清理。其中,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规章3件(目录见附件1),已经明令废止的规章4件(目录见附件2)。附件:第九批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规章目录、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明令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规章目录。

现公布《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九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第九批)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按照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废止前八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规章)的基础上,我会对自成立以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公布的证券期货类规章进行了再次清理。其中,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规章3件(目录见附件1),已经明令废止的规章4件(目录见附件2)。现将这两部分共7件规章的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第九批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规章目录第九批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规章目录


2.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明令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规章目录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明令废止的证券期货类规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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