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0-02-25
发文字号:
财政部 证监会公告〔2010〕第8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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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证监会公告〔2010〕第8号

小竹前瞻: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财政部、证监会已收回开元信德、广东大华德律、大公天华和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许可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7]6号),财政部、证监会已收回开元信德、广东大华德律、大公天华和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许可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因专业人员转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其证券许可证交回财政部、证监会。


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专业人员转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其证券许可证交回财政部、证监会。


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因专业人员转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其证券许可证交回财政部、证监会。


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因专业人员转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其证券许可证交回财政部、证监会。


特此公告。



财政部 证监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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