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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0-21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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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纾解股权质押问题的私募基金提供备案“绿色通道”相关安排的通知

小竹前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为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私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提供快速备案和变更服务,并要求在申请中注明涉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并上传相关业务支持文件。协会已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建立信息交换机制,以便利基金开立证券账户。

为支持私募基金管理人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含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募集设立的私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并购重组,纾解当前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问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对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特别提供产品备案及重大事项变更的“绿色通道”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针对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的私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的新增产品备案申请,协会将在材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对外公示。


二、针对已备案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因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申请变更相关投资策略、投资范围等基金合同(合伙协议或基金公司章程)内容所提交的产品重大事项变更申请,协会将在材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重大事项变更手续。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https://ambers.amac.org.cn)申请上述基金产品备案申请及产品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请依照如下要求填报系统信息材料:


(一)私募基金


(1)基金类型选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基本信息页面中,产品类型选择“并购基金”,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字段选择“是”;


(3)相关附件上传页面中,在“管理人(投顾)需要说明问题的文件”中上传有关业务支持文件。业务支持文件可以是《立项报告》、《投资框架协议》、《投资意向书》、《尽调报告》等。


(二)资产管理计划


(1)基本信息页面中,产品类型应选择“权益类”或“混合类”,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字段选择“是”;


(2)相关附件上传页面中,在“管理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中上传有关业务支持文件。业务支持文件可以是《立项报告》、《投资框架协议》、《投资意向书》、《尽调报告》等。


此外,协会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密切的信息交换机制。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编码将于完成备案后的次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数据同步,便于私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开立证券账户。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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