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2-04-22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2〕57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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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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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16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0年3月1日发布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上证发〔2020〕13号)和于2015年5月20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流程》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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