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3-02-17
发文字号:
证监会令〔第210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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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号令】《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小竹前瞻: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并对有关修订情况进行说明。提供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的立法说明。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1.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2.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的立法说明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的立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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