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2-04-29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2〕63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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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3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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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3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16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债券审核透明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1年4月22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上证发〔2021〕2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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