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8-11-26
发文字号:
票交所公告〔2018〕1号
发文机关: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收藏

关于发布及签署《上海票据交易所客户服务协议》有关事宜的公告

小竹前瞻: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了《上海票据交易所客户服务协议(2018年版)》,取代了原来的《会员服务协议》。从即日起,金融机构法人在提交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接入申请时,需签署这份新协议。对于已签署旧协议的机构,如果对新的客户服务协议有异议,需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根据业务需要,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对现行与接入机构签署的《上海票据交易所会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会员服务协议》)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上海票据交易所客户服务协议(2018年版)》(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客户服务协议》),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金融机构法人在向票交所提交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接入申请时,需签署《客户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其他签署要求不变)。


二、原已签署《会员服务协议》的金融机构法人(含已提交《会员服务协议》的待接入机构)应仔细阅读修订后的《客户服务协议》,如有异议,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对《客户服务协议》提出异议或提出终止协议的,即视为接受该协议。


邮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377号A区,上海票据交易所会员部,邮编:200011。


相关问题请咨询票交所服务热线:021-23139999。


附件:上海票据交易所客户服务协议(2018年版)上海票据交易所客户服务协议(2018年版)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