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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号令】《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
小竹前瞻:为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加强对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并对有关修订情况进行说明。提供附件:《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修订说明。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经2022年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办法》中关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有关条件已经国务院批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1.《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
2.《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修订说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