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5-31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2〕83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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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

小竹前瞻:该指引旨在规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行为,促进基础设施基金长期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指引适用于在本所上市的基础设施基金存续期内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相关的扩募、信息披露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购入基础设施项目损害基础设施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试点,规范基础设施REITs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及扩募发售等行为,促进基础设施REITs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外,为促进基础设施REITs发展,本所暂免收取基础设施REITs扩募业务的上市初费、上市年费及交易经手费,相关费用恢复收取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


2.《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起草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起草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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