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现行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6-22
发文字号:
发改财金〔2019〕1104号
发文机关: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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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小竹前瞻:国家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旨在完善市场机制,降低退出成本,激发竞争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任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最高人民法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民银行

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2019年6月22日


附件:《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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