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2-07-15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22〕677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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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程序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程序(2023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3〕9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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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程序(2023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3〕98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提升审核透明度,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程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程序


2.《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程序》起草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程序》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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