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0-01-03
发文字号:
股转系统公告〔2020〕4号
发文机关: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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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工作指引

全文废止。参见:《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业务指南第1号——申报与审核>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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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业务指南第1号——申报与审核>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38号)。

为了配合定向发行制度的优化调整,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流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工作指引(试行)》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工作指引》,现予以发布,修改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查工作指引



全国股转公司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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