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18-06-15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18〕40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藏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35号)。
小竹提示
全文废止。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35号)。

新股网上发行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细则》,详见附件)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2016年1月5日发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同时废止。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布的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的相关规定与《细则》不一致的,以《细则》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