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1-01-29
发文字号:
上证发〔2021〕10号
发文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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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2023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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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2023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3〕8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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