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异地登记处:
随着异地会员进场交易和异地登记处陆续开业,一些异地股民要求将原托管在深圳证券商处的股份转到当地托管,我公司已于一九九二年十月七日开始受理转托管申请。请贵处按有关运作规定于十月十二日前作好接收准备。
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请随时与我公司联系。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99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