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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1994-04-19
发文字号:
深证所字〔1994〕第55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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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深股交易升降单位及启用新接口规范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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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一批)》。

各证券商:


为完善交易运行机制,方便广大投资者,我所决定在近期内调整深股交易升降单位,并启用电脑系统新接口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深股交易升降单位,从现行0.05元/档调整至0.01元/档。


实施时间:1994年4月27日(星期三)


相关变化:


(一)有效委托范圈:有效委托范围,从现行最近成交价的上、下各100档调整至最近成交价的上、下各500档。金额仍为上、下各5.00元人民币(B股为5.00元港币)。


(二)撮合竞价偏离范围:撮合竞价(含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偏离范围,从现行最近成交价的上、下各20档调整至上、下各100档。金额仍为上、下各1.00元人民币(B股为1.00元港币)。


(三)行情揭示范围:同撮合竞价偏离范围。


二、启用“新接口规范”,增加买、卖盘揭示。


实施时间:1994年5月上旬


深交所“新接口规范”已通过卫星传送或下达文件方式通知所有证券商,请你们抓紧本系统的修改和测试。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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