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02-09-27
发文字号:
证监期货字〔2002〕54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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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2年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五批)》(证监法律字〔20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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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五批)》(证监法律字〔2005〕3号)。

为促进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合规经营,强化风险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掌握营业部经营管理现状,探索、完善营业部监管方式,我会决定开展一次全国范围的营业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营业部现场检查工作从今年10月8日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各派出机构应在11月15日前向我会提交检查工作报告。


二、检查方式


本次营业部现场检查采用派出机构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即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营业部的检查,辖区内营业部数量在3家以下的,全部检查;3家以上的,选择重点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小于三分之一,同时数量不少于3家。现场检查期间,各派出机构应留有专人负责其他期货日常监管工作并在检查过程中配合其他派出机构对辖区内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


三、现场检查工作的内容


(一)检查营业部是否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二)检查期货公司是否按照《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审批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1999〕20号)及《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1〕28号)的规定对营业部实行统一管理。


(三)考察营业部是否参照《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四、现场检查工作的重点


(一)营业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营业部是否制定了必要的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可结合下述内容进行检查)


(二)营业部的登记、变更情况


营业部是否按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申领和变更。


(三)公司对营业部的管理方式


公司是否实行统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四)营业部的内部管理


1.是否建立了分工有序、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


2.内部核算制度是否满足内部管理和当地派出机构的监管需要


(五)经纪业务的合规性


检查营业部开户、保证金管理、交易、结算、风险控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业务行为是否合规。


(六)计算机系统


检查交易行情系统与结算系统能否安全、可靠地满足期货经纪业务的需要。


(七)营业部经理的任职资格


派出机构现场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方面,各派出机构应根据各营业部的具体情况和非现场检查掌握的资料进行针对性的检查。


五、现场检查后续监管工作的要求


派出机构应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现场检查工作报告中如实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问题的营业部,营业部所在地派出机构应及时向公司下达书面整改意见书,责令其营业部限期整改,同时将整改意见书抄送公司所在地派出机构。整改期满后,营业部所在地派出机构应对营业部进行整改情况的后续检查。涉及公司总部的问题,由公司所在地派出机构督促公司进行整改并进行整改情况检查。


营业部值得推广的管理方法和派出机构现场检查的经验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以适当方式加以介绍。对营业部现行监管政策及《营业部现场检查工作指引》中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派出机构也应积极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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