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06-02-06
发文字号:
中证协发〔2006〕7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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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回购交易风险提示书

全文废止。参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集中废止一批自律规则的公告》(中证协发〔202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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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集中废止一批自律规则的公告》(中证协发〔2020〕91号)。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债券回购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特提供本风险提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进行债券回购。投资者从事债券回购存在如下风险:


1.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周边证券市场的变化,以及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并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2.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可能导致投资者的交易委托无法成交或无法全部成交,并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3.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业务规则以及关于结算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债券回购的结算过程中,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可能依照有关业务规则或约定处置质押券,并有可能间接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4.其他风险,包括由于证券公司内部控制不严导致的违法违规风险或违约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和投资者操作不当导致的风险等等,均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本公司敬告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认真制订回购交易策略,尤其是当投资者进行回购套做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回购套做蕴涵着更大的风险。


由上述可见,债券回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您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从事债券回购的全部风险及证券市场的全部情形。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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