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