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售、赎回、兑付等业务的实施准备工作,本所已拟定了同各会员单位券商(柜台)系统的相关数据接口定义(见附件)。请各会员单位认真参照《定义》于1999年7月31日前完成柜台系统的相关修改工作,并于1999年8月初参加本所安排的联网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所技术咨询电话:(0755)3256219、3239016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售、赎回、兑付业务数据接口的定义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售、赎回、兑付业务数据接口的定义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9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