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07-08-06
发文字号:
深证会〔2007〕60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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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发新股采用T+3日解冻申购资金发行流程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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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首发新股网上发行效率,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及《关于深市新股资金申购上网发行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深市首发新股自2007年8月8日起采用T+3日解冻申购资金发行流程,请各会员单位做好业务安排,完成首发新股发行的有关工作。首发新股需要采用T+4日解冻申购资金发行流程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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