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07-12-26
发文字号:
深证上〔2007〕203号
发文机关: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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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深证上〔201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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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深证上〔2010〕243号)。

中小企业板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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