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00-02-16
发文字号:
证监市场字〔2000〕1号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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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对连续三日涨停个股处理的通知

全文废止。参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三批)》(证监法律字〔20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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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三批)》(证监法律字〔2002〕1号)。

在股票指数普遍上扬、达到涨幅限制价位的个股较多的情况下,考虑到有关信息披露工作条件的限制,可以对达到《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个股免于临时停牌的处理,但符合以下情形的除外:


(1)ST股票;


(2)今年已预告亏损的个股。请你所按此决定执行,并协调处理有关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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