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素
效力注释:
全文失效/废止
发文日期:
2021-02-03
发文字号:
证监会公告〔2021〕5号
发文机关: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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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号公告】《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全文废止。参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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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废止。参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7号)。

现公布《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1年2月3日


附件: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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